5日,新年开工第一天,南通坤旺劳护用品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备出现异常,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帮助企业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这是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工作要求,全力践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的工作目标,取得一定成效。
从“面对面”到“键对键”
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实践,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夯实数据执法、制度创新、监控全覆盖等基础工作,将科技手段应用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自动监控设施全检定、全验收、全质控、全联网、异常数据全标记,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20家排污单位完成“五全建设”,基本实现数据应用“无死角”。
对全市已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排污单位,全部纳入非现场监管企业名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非现场监管,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化“提醒式”服务,指导企业在线查询污染物排放趋势,对超标预警原因进行工况标记,切实减少事后核查,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制定《执法工单制管理办法》,实施执法任务“工单制”、异常预警“指挥调度制”两项行动机制,2024年,全市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占比提升至62.2%。
从“零容忍”到“更审慎”
为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最大限度给予企业整改提升机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合理处置违法问题,依法免罚轻罚,让执法有“力度”、有“法度”、更有“温度”。
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充分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细化免罚轻罚条件,先后出台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研究制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确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0条、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0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条,全面规范轻罚免罚行为。
2024年1月,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通港闸船舶有限公司作出免于处罚决定,企业负责人亲自送上感谢锦旗并称,经过此次免罚,感受到生态环境执法为企业提供的容错纠错空间,今后将更好地学习和遵守法律。创新拓展轻罚适用类型,在全省率先将企业登报承诺致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形纳入轻罚清单,为企业免罚轻罚创造更多可能。鼓励违法失信企业登报致歉,对认真兑现承诺、积极改正、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管理水平、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企业依法减轻经济处罚。
从“找上门”到“送上门”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与企业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不仅加强了惠企政策的宣传普及,还有效解决了企业的环保诉求,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
每月举办“优化执法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增强了透明度与公信力;针对如东150家中小企业举办了生态环境法律宣传专题活动,旨在提高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把核安全知识送到社区居民身边,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辐射知识。
同时,制定“正面清单”,明确了环保手续办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在线监控建设联网及运营、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制定落实、环境管理台账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的检查标准。围绕这些标准,主动对214家重点优质企业进行了全面的环保“体检”,提出297条指导意见,有力推动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视全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成事的重要“试金石”,构筑敢为敢闯、勇于创新的良性机制,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彭军君 本报通讯员 王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