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勇
这么多“译注”,有几本上的注释真正让《诗经》回到《诗经》呢?
某年某月某一天,在某著名图书网站搜索功能中,输入“诗经译注”四个字,瞬间跳出637条搜索结果。这些在新华书店上架的译注,分属不同作者、不同出版社。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这仅仅是公开出版的一部分,如果加上自费出版、合作出版的译注,一部《诗经》该有多少译注啊!即便用个保守数字,一千,那也要多少书架,才能把它们一本挨一本插下来!只能直叹古人真是了不得,为后人留下那么多饭碗和机会。同时也敬佩古代读书人,仅凭《毛传》和《郑笺》两本书,天下士子何人不懂《诗经》?倒是今天,如此多的译注,有几个人通读过《诗经》?又有几个人懂得《诗经》?而这么多“译注”,有几本上的注释真正让《诗经》回到《诗经》呢?
比如置于三百零五首诗开篇第一首的《关雎》,有人说表现了孔子的政治抱负和理想,希望天下英才包括自己都是那淑女,而治国施政的国王就是那君子,君臣之间的关系就像诗中所表述的那样,当是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又有人说,这是一首赞颂周文王和太姒爱情的诗歌。还有的认为这是意在教化天下万民、规范夫妇伦理。而我们的中学语文教材,只说该诗“表达了思念和仰慕之情”——到底是谁在思念仰慕?又在思念仰慕谁?编者整死不作交代。
“诗经”最初的编著者是谁?至今尚无定论。孔子是在前人收集的三千多首诗歌中,精挑细选,选出了三百零五首,分风、雅、颂编成《诗》或《诗三百》,而在这精粹的三百多首中,《关雎》位列卷首,可见孔丘先生多么看中这首诗。这首诗归入“风”。所谓“风”,原始的意义当是发情,所谓“风马牛不相及”,意思是发情的牛马不会在一起滚床单。后来“风”才引申为风俗、风气等。既然是“风”,也就是来自民间的民歌,既然是出自老百姓之口的民歌,怎么能牵强附会成君臣关系呢?又怎么可能是在歌颂周文王和太姒的爱情呢?
这都是在《诗》成为“经”也就是被称为《诗经》之后,历代学者板起一副棺材板面孔所作的篡改。换句话说,这些人在孔子没法从地底下爬出来争辩的情况下,强行篡改了诗歌的本意。
要读懂《诗经》,必须让诗歌回到诗歌,须有一些野路子,得有一些发散性思维和拓展精神。我们的中学教材所谓“表达了思念和仰慕之情”的表述,算是正确了三分之一,另外占三分之二比重的文字并不多,只有七个字:这是一首爱情诗。诗歌是情感蕴藉到像火山一样喷发时的产物,是可以用来安抚躁动、寄托情怀、激发情商的。可惜,就因了“表达了思念和仰慕之情”这句“主语缺席”的话,我们对《关雎》的翻译,成了荤素不侵的“裸译”,白白错过了情商教育的大好机会。这首诗肯定了相思的合法地位,相思不可耻,相思是一切真爱的基础和前提;有了真心实意的爱,才会毫无功利地奔爱而去;当彼此加深了解之后,就奔着美好的婚姻而去。婚姻关乎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家族的繁衍和兴旺;一旦缔结姻缘,就得彼此忠诚,相依相成。
借助前人被阉割和粉饰的阐释来阅读《诗经》,诗歌永远回不到诗歌本身,你永远读不出《诗经》的真正滋味。比如《召南·野有死麕》,全文不长: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标点怎么加,先别管,古代诗文有自然的句读,不需要标点照样能流畅阅读。只说这首诗的含义,几乎所有的译注都说,这是一首优美的爱情诗,最完整最准确地再现女子当时的微妙心理状态。好像除了心理描写,就没有其他描写。直感叹,后世的译注者想象力远远低于春秋之前的先民,而文学上的悟性,根本没法跟目不识字的先民相提并论,简直可以用八个字来描述:冥顽不化、愚不可及。
这是一首富有生动故事情节的民歌。故事的女一号是个二八芳龄“如玉”般貌美的女子,这女子出自民间,是个从小从事劳动的健康活泼的女孩子,否则不可能一个人在野外行走——也许是采蘑菇,也许背着背篓采野果,也许外出挖草药……不管做什么,总是离不开劳作。故事的男一号是个健壮的小伙子,或者是猎人,或者是劳作之余偶尔进入山林打猎的青年男子。故事的开始,小伙子打到了一只獐子,用干净的茅草包裹起来,正要带回家的时候,发现邻村心仪已久的漂亮女孩背着背篓走过来,便心生一计,将白茅包裹的獐子摆在女子必经的小路中央,自己躲到灌木丛后面。女子上前,看见小路中央的獐子,不清楚是猎人故意放置的还是落下的,便向四周呼喊:谁丢了獐子?谁丢了獐子?那个猎获獐子的青年心想这个漂亮的村姑不仅人美,还心地善良,不贪便宜,认定这就是自己未来理想的妻子。女子在獐子旁边等了一阵,不见人来,心想先把獐子搬到自己背篓里背回家,待猎人寻来再归还,不然被食肉的猛兽叼去。女子刚把獐子搬进背篓,小伙子从灌木丛后现身。不待发话,女子已羞臊难当,心想这如何说得不清楚?没想到小伙子说,我正待上你家提亲,这獐子便是我的礼物。刚才内急如灌木丛,没想到你倒提前把礼物收下,真是天赐良缘。
接下来剧情的发展表现在三句话上,“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表面上的意思是脱衣服舒缓点,别动我的佩巾,别让我家的大黄狗叫。事实上,这至少是别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女子答应了男子的请求,并在林中成就了好事,小伙子被情欲冲昏了头脑,动作粗鲁,女子对他说你动作慢点,别把我的衣服扯坏了,也别动我头上的佩巾,否则在这野地里,既没有针线也没有梳子,待会儿回去给婶娘嫂子看见,是会笑话我的;你别喊好不好,要喊也小声点,小心惊动我家的大黄狗,冲上来咬了你屁股!这一种结果在春秋之前是说得通的,那时候民风淳朴,青年男女年岁相当,一个未婚,一个待娶,且都认识,有一定感情基础,彼此情投意合,便成就一段姻缘。
另一种结果,是女子婉拒了小伙子的婚姻请求,女子警告男子不得非礼:我的衣服你别动,我的佩巾你莫碰,你要再敢造次,我立即唤我家的大黄狗来咬你!这一种结果也是说得通的,毕竟是婚姻大事,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
从文学的迷人魅力和艺术感染力看,孔子当年在选诗的时候,之所以留下这首诗,大概是倾向于第一种结果的。第二种结果毕竟是呆板无趣的,让前面的铺垫失去了存在价值,也让整首诗失去了吸引力。
但后世的注释者一个比一个更加“正人君子”,一点都不给孔老夫子面子。比如卫宏在《毛诗序》中评价说:“野有死麕,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朱熹则认为:“言以朴樕藉死鹿,束以白茅,而诱此玉之女也。”因此,读《诗经》,你要没有一点发散思维,没有“让诗歌回到诗歌”的精神,完全听信于前人的注释,其结果是以讹传讹、谬种流传。
古人所说的“半部论语治天下”,意思是,读通读透半部《论语》,你便有治国平天下的能力。这里所谓“读通读透”,读只是基础行为,关键是要“通”也要“透”。怎么才能做到既“通”且“透”?必须经过自己的理解、思考和判断,使所学的知识变成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诗经》有那么多译注,到底哪几本更接近《诗歌》本身呢?《诗经》也许正在《诗经》的原野上孤独着。真正懂得的人,更习惯于从原诗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