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虽然案子金额很小,但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但快速结了案,还让我当庭拿到了全部的货款,真是太便捷高效了!”记者7日从崇川法院获悉,该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人黄某对法院的高效工作点赞。
油漆工冯某在南通某建筑材料公司购买了16桶涂料,欠下6400元货款并出具了欠条。冯某认为该涂料存在质量问题,一直未偿还货款。多次催要无果后,建筑材料公司一纸诉状将冯某诉至崇川区人民法院。因该案诉讼标的较小,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被告无法提供涉案涂料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且该涂料早已灭失,无法启动鉴定程序,承办法官告知原、被告双方,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此,原、被告均表示同意。案件审理当天,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逾期利息,被告冯某支付6400元货款并当场履行。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适用比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较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必须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二是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以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作为参考;三是小额诉讼只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2019年,崇川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766件,调解案件当庭或自动履行率达92.6%,有效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根据省高院发出的通知,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南京海事法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25406元以下(含25406元)的简单民事、海事、海商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通讯员顾建兵 金成飞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