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和
娼妓在南通有数百年历史。民国24~25年(1935~1936),南通城(包括唐闸、天生港)有妓院100多家,妓女400多人。主城区妓院营业地点以东南营最为集中。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接受大员自恃抗战有“功”,逛妓院嫖妓女不付钱,要妓院“慰劳”等事常有发生。为逃避捐税和不测之祸,一些妓女离开南通到江南、扬州和泰州等地转为暗娼,南通妓女逐渐减少。民国37年(1948)底,南通有妓院62家,妓女143人。抗战胜利后,南通县国民政府警察局名义上禁止娼妓,把所有妓女改为歌女,逐个登记发给执照,颁布歌女管理规则,派专人管理,宣布歌女不得卖淫宿客,还指定“民乐茶社”为公开统一管理歌女的合法组织。实际上所有歌女仍操旧业,“民乐茶社”以清唱为名,每夜将歌女介绍给嫖客。南通第一绥靖司令部举办两期歌女训练班,训练80多名歌女,授以所谓“看管”“防谍”等反共知识。南通妓业多为封建霸头和流氓势力所控制,妓院龟头均与日伪、国民党军政势力勾结。龟头李鸣一、倪国均等在南通东南营组织“慰安所”,使不少妇女遭日军蹂躏。日寇投降后,龟头范韩氏、张昌良等勾结南通军统头子钱峰、冯燕宾等,把妓院变成特务机关的“招待所”,龟头葛炳元还参加中统外围组织任情报员,进行特务活动。一些迫于生活沦为妓女的,受尽凌辱,命运十分悲惨凄凉,有的生病不治而死,有的怀孕被迫打胎而亡,有一个仅13岁的幼女因接客夭亡,有的幼女被强奸后强令接客。
1949年南通城解放。对全市登记的44家妓院、88名妓女加强管理,压缩妓院的营业活动。至1950年11月,有妓院28家,妓女36人。
1951年8月13日,根据南通市五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取缔妓业的决议,对妓院、妓女开展取缔改造工作。南通市组织130多名干部,分别负责封闭妓院、查封财产、惩处龟头、教育改造妓女等项工作。28家妓院中,财产全部没收的8家,部分没收的12家,未没收的8家。依法逮捕妓院主和鸨儿34名,35名妓女集中教育改造,对大多数患有性病的妓女给予医治,并得到康复。经过教育改造后,都给予安排就业。至此,南通的妓业消亡。
解放初期,南通街头的无业游民、乞丐、小偷、地痞、流氓、烟民(吸食毒品者)、暗娼等近千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1953年9月,将全市游民、乞丐和流浪的盲残人等集中收容,进行教育改造,组织生产劳动。对于改造好的游民、乞丐,有家或有亲属依靠的遣送当地,有实际困难的与当地政府联系给予必要的照顾。除极少数有恶迹的清理逮捕外,大部分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走上新的生活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