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帮朋友做事却偷拿客户钱财,陈某某不但失去了朋友的信任,也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1月17日,临近春节,路先生将车送到如东县河口镇一家车行,为爱车更换新的脚垫。因为是老顾客了,他将车放在店里便去上班,打算下了班直接过来取车。
节前店里生意非常红火、人手不够,老板便请好友陈某某来帮忙。当陈某某帮路先生的车更换脚垫时,意外发现副驾驶座位下的小抽屉内有两捆百元现金,看样子应该是刚从银行取回来的,一捆一万元。陈某某见财起意,动起了歪脑筋。他先是按部就班将车座椅和旧脚垫拆卸下来,准备安装新脚垫时,他特地先到店内查看了监控录像,确认摄像头只能拍到车子而无法看到车内的情况,才放心回到车内,在换好新的脚垫、重新安装副驾驶座位时,就势将两捆现金放进了自己口袋,然后假借上厕所将偷来的两万元钱藏到了车行附近的一户人家卫生间内。
路先生在取回车后发现钱不见了,便折回车行,陈某某当即否认,称自己没见到过这些钱。因当时不确定钱是否移动过,路先生便未再追究。而陈某某也在当天晚八点多返回,将藏匿的两万元取走。
事后路先生再三回忆,确定两万元钱从银行取出后放在副驾驶下面小抽屉内再未移动过,却在车行换了脚垫后就不翼而飞,便于1月19日报案。公安机关当日立案后,陈某某于次日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
通讯员李士宏 潘倩
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