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发起的生态索赔,成为罕见个案,背后是权利和责任意识的淡薄。在一些地方,发生污染事件,政府部门首先想到的是司法追责,而忽视了自己的“权利人”角色,还不习惯于把自己当成平等的民事主体,通过司法渠道去争取应得的权利。这就使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一些地方形同虚设,未能实现其环境权益的救济功能。
——新京报:《市长出庭向污染企业索赔:重申生态环境保护守土有责》
其实,我们不仅需要消费券的“带货”能力,我们更需要消费券带回城市“烟火气”。观察一些已经推出消费券政策的城市,消费券大大提振了消费信心,明显提升了商业区客流。服装店试衣服的男男女女,餐馆里吃烧烤、喝啤酒的老老少少……在消费券撬动下,曾经的热闹繁华,曾经充满生机的烟火气,迅速重返城市。
——北京青年报:《消费券能“带货”更能带回“烟火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