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邢先生的父亲是一名环卫保洁员,今年元旦遭遇车祸不幸去世。保险公司赔付了一笔15万的意外伤亡补偿金。父亲所在的公司却称,这笔钱要扣除5万元的回扣,邢先生只能拿到10万元。邢先生很纳闷,保险理赔,为什么还要支付回扣呢?
(6月24日 江苏新闻)
该环卫公司先是称理赔走了关系,“是保险员”要扣5万元回扣,在保险公司回应称理赔合规,没有回扣一说之后,环卫公司又辩称理赔金尚未到账,还将15万退回保险公司。如此“迷”之操作,堪称无耻。
环卫工经常穿梭于车流之中,往往成为交通事故的高危人群,因此不少地方要求环卫企业给一线环卫工买一份意外保险,意在给其及家属多一份保障,也相应减少企业的赔付负担。涉事环卫公司这般在逝者身上动歪脑筋的贪吃相,违反基本的人伦道德,令人不齿。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该环卫公司索要回扣的做法也与法律相悖。《保险法》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故所谓“是保险员要回扣”的说法根本不成立。该意外险虽然是由环卫公司办理的团体险,但受益人只有环卫工及其家属,这笔钱从法律上讲是完全属于当事人的,不属于公司。如果公司截留,或者不愿意全部给付,可能涉嫌违约,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则可能会涉嫌侵占。
一波三折的“保险回扣”折射环卫工的权益困境。在城市里,环卫工是最广泛的群体,大街小巷都少不了他们辛勤劳动的背影,城市清洁卫生与其劳动密不可分;但环卫工也是最没有保障的群体,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工资低,待遇差,危险性高,缺乏保障与尊重…… “保险回扣”的背后是劳动法无法覆盖的尴尬以及整个环卫工用工制度的缺陷。
媒体曝光后,当地城管部门展开调查,该公司突然将15万元理赔金全额退给了邢先生,看来媒体监督起到了倒逼该企业迅速改错的作用。就此事而言,管理部门要责成该企业相关责任人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用严肃的追责处理来打消以后类似的索要“保险回扣”的利益冲动,长远来看,采取更翔实的措施,切实改善环卫工人的生存困境,使环卫工人能够有尊严地工作、体面地生活,这是环卫工群体最迫切需要的最好的“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