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5日,“北京交警随手拍”小程序正式上线启用,市民可按照要求通过手机拍摄包括闯红灯、违停、不礼让行人在内的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此外,还可以通过该平台上传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交管部门表示,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搭建,根据规定,市民随手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8月6日《新京报》)
今年5月,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实施,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该规定明确了非执法取证的照片视频等在交通处罚中的证据效力,同时明确了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群众举报就等同于群众参与甚至替代交通违法取证与执法的合法性,仍然需要谨慎,把握尺度,防止“随手拍”变成“随意拍”。
此次北京的做法与以往许多地方的尝试都不同,没有出现“鼓励”的字眼,更没有提出“举报奖励”,也是出于审慎,将“随手拍”定位为维护和保障市民举报的权利,而不是刺激市民越俎代庖。
市民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利于弥补交通执法的漏洞与盲区,但不可避免会出现与交通监控执法、路面执法的重叠,如拍机动车闯红灯,一般来说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地方都配有监控,这样的举报与监控取证是重复的,影响管理的效率。
赋予和保障市民举报交通违法权利,也要协调好与交通执法的关系,互补延伸层面,提高效率。一方面引导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尽量避开道路监控和路面执法覆盖健全的地方以及管理比较到位的方面,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尽量将交通违法举报从路面安全引向机动车停放、驾驶对居民权利损害,如堵塞出行通道、消防通道等一些社区、小区矛盾纠纷较多的领域,帮助维权和协调秩序,促进执法管理延伸。
交通违法“随手拍”还要引导市民智为与善为,交通违法认定“唯证据”,很严谨,市民举报交通违法需要认清搞准违法的情形,同时,能正确按要求拍录固定证据,这样才能提高举报的有效性,避免做无用功给管理添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