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因不满他人的轿车停放挡路,男子缪某用钥匙划坏对方的车子泄愤。记者昨天从海安法院了解到,随着上诉期过去,该院审结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判决缪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去年7月,谢某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其女婿柯某驾驶该轿车并将其停放在巷子里。住在附近的缪某发现有车停放在自家门前影响通行,心生不满,遂用钥匙将该轿车车身右侧的漆面划伤并用钥匙将车身引擎盖戳伤。
当日,柯某发现轿车被划后报警。警方立案侦查后,经调取、恢复现场监控录像,确定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缪某抓获。经鉴定,涉案轿车被损价格1.1万余元。缪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虽然事后缪某赔偿了谢某的全部损失,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缪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各项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遇事要保持冷静。诸如本案中缪某划车的冲动行为,看似解气,实则违反法律规定,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通讯员何培妮 韩丽霞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