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消防

我市启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

对高层建筑四部位开展“体检”

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8月25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建、城管、市政园林、文广旅、银保监对市区部分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并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进行现场指导。

其间,联合检查组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和推行“1234+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关要求,重点对高层建筑及管理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工作是否履职到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且切合实际,微型消防站是否建立及规范运行,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锁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习惯性”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就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经费,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等提出明确要求。

笔者了解到,为有效防范化解国务院督导组“四个清单”中指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结合市“两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专治办《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省消委办《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实施方案》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有关部署要求,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此次将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履行消防安全承诺制或履职不到位,微型消防站未建立,以及堵塞、占用、锁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问题。二是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封闭(防烟)楼梯间正压送风系统,消防控制主机、感烟和感温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未建立维护保养制度等问题。三是管道竖井。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等问题。四是保温材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2020年,完成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台账的更新完善;建立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完成50%隐患整改任务,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2021年,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完成80%隐患整改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隐患整改任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得到全面优化和提升。 通消宣

2020-08-28 我市启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31768.html 1 3 对高层建筑四部位开展“体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