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996算个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近日,西贝餐饮创始人、董事长贾国龙发表的一番话让大家对西贝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该言论一出,网友立刻就“炸”了,9月7日晚间,贾国龙回应:“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不干!违背员工意愿的事儿,不干!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支持!”
(9月9日中新网)
一些企业过度加班的做法涉嫌违反《劳动法》,但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处罚,往往披上员工自愿的外衣:再用“高付出高回报”的“奋斗”鸡汤来麻醉员工。
实际上,以半强制的方式推行加班也是不道德的。就拿西贝这个企业来说,餐饮企业一般实行排班制,员工今天自愿加班到15个小时,明天不想再加班,会不会得到领导的批准?人手不够如何安排?况且,经媒体调查,西贝7500元的平均月薪连应届毕业生的平均月薪都到不了,贾国龙所谓的“我这么辛苦,但我自愿且收入很高”的高调,不过是在自我吹嘘、自欺欺人。
今年在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下,就业形势愈发严峻,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力量对比愈发悬殊。企业利用资本优势,罔顾法规,随意侵占员工的休息时间,漠视职工休息权,劳动者为保住工作岗位或不降低薪水,往往打断牙齿往肚里咽,而工会组织的失声、监管的乏力加剧了劳动者的权益弱势,“被自愿加班”成为潜规则,愈演愈烈。
需要注意到,过度加班从以往的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蔓延到了部分行业和大型企业单位。“弹性工作制”更是给加班找了更多借口,或者千方百计变相鼓励加班,形成了不得不加班的公司氛围或者是提倡以加班为荣、自愿加班的公司文化,营造出“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舆论氛围,使得那些不愿意加班的“异见”员工难以表达自己的诉求。“被自愿”“被加班”风行一时,漠视法规与劳动者权益的老板们层出不穷,且引以为傲,员工“被加班”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无疑是一种悲哀,与法治文明格格不入。
劳动法等社会法的法学价值在于,通过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来使形式上平等而实际上并不平等的劳资关系得到相对平衡。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依法介入,切实维护普通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人格尊严,对严重侵犯劳动法和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予以曝光和规制,督促改进,不能任由“被加班”成为流行的潜规则。劳动者则要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各种渠道保护自己的工作权益和人格尊严,作为企业主,则应遵守法规,尊重劳动者权益,摒弃短视、功利的加班文化,优化工作流程,营造充满人文关怀、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消弭潜在的矛盾冲突,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力。毕竟员工不是机器,其休息权受到法律保护,而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休息权选择权,既是企业向前发展的源动力,也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