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

严惩“碰瓷”彰显法律威严

□斯涵涵

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却遭遇专业团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碰瓷”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见本报11版)

“碰瓷”的常见情形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诈骗类,一类是敲诈勒索类。因为方式多样、手法繁多,极具隐蔽性、欺骗性,使人们防不胜防,稍不注意就掉进了不法分子设的“局”。又由于现行法律界限不明确,使得“碰瓷”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惩处。

比如闻名一地的“假摔帝”“表演哥”等,利用人们的善良、爱心来欺瞒赚钱;一些人组成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有组织有预谋地大行敲诈勒索之事;还有些呈现出团伙化和集团化的特点,甚至在一定地区形成黑恶势力,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民众颇有啧言却又无可奈何。

敬老爱幼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惩恶扬善、维护公正是法治社会的法律目标。“碰瓷”肆行,以敛财为目的,以欺诈为手段,扰乱公共秩序,混淆是非真假,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安全感,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致使一些群众遇有老人倒地等情形不敢救助,“扶不扶”成为热议话题,大大抬高了助人为乐、行善仗义的社会成本,使良心和公德遭遇寒流,“碰瓷”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的丑恶毒瘤。

此次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对“碰瓷”违法犯罪予以明确定义,并揭露主要手段方法,构建了惩处“碰瓷”行为的制度框架,对办理此类案件予以详细规范,揭露了“碰瓷”犯罪的本质,提醒广大群众避免上当受骗,同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是顺应民众呼声、大力解决社会热点难题、维护法律威严的必要之举,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严惩“碰瓷”重在落实。相关部门要大力贯彻《指导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制约束,将“碰瓷”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用法律利剑坚决遏止“碰瓷”类不良风气,捍卫法律公正、公民权益和社会安宁。

2020-10-15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37599.html 1 3 严惩“碰瓷”彰显法律威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