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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12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套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20〕61号》。意见提出,严格贷款审核,重申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缴存职工家庭发放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蒋娇娇

首套住房认定:

■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无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套住房认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家庭成员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且只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且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

三套及以上住房认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家庭成员名下有二套(含)以上住房的;

■家庭成员名下有两笔(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且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但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

2020-11-14 我市出台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0733.html 1 3 新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