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华臻:李鬼”公司层出不穷,网络平台竞价“盲推”,某些技术公司批量制作假冒网页等等,这样一条灰色产业链,不仅暴露出搬家行业的深层弊病,更是诸多网络乱象的集中缩影。
@金彩:“天价搬家费”事件给我们提了个醒,一些市场本身发育不成熟、竞争不充分,灰色地带不少,得到网络加持后不确定性更会大增。对此,无论是严格准入门槛,还是规范管理网络,都得打“有备之战”,让每个市场主体都明确自己的责任。管理跑在前头,消费者才能避免入坑。
@肖江平:价格的表现形式是很多的,有按时间的,有按计件的。但是当经营者不完整、不全面、不真实地表达的时候,消费者所获得的就是一个很便宜的印象,那这些东西都不提出来,其实应该说都构成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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