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8日,启东市城管部门发布通告,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塑造“文明城市”形象,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从9日起,开展擅自摆摊设点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暨利用三轮四轮车辆售货行为的专项整治。
昨起,启东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擅自摆摊设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特别是利用三轮四轮车辆从事无照流动经营售货)。
启东城管部门表示:凡在启东城区公共场所擅自摆摊设点和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户要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根据售卖物品的类型进入相应的市场经营。对拒不执行通知要求,违规进行擅自摆摊设点和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法对兜售和经营的物品予以扣押,并予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
据了解,对寻衅滋事,辱骂、威胁、殴打城管执法人员,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黄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