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真正的落实,短短几个月内,南通中院执行法官们三次赶赴广州,最终1.3亿余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本息全部实际执行到位。
上周,申请执行人苏州某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经营部等人专程来通,向南通中院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本案系苏州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广州某股份公司等6名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因被执行人未按照法律文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苏州某资产管理公司遂于2020年9月向南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受理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是否属实,是否具有可执行性?对哪些资产采取强制措施,会对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小的负面影响?为此,执行法官展开调查论证。
2020年9月,承办法官远赴广州实地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块土地已经被当地政府列为拆迁计划用地,拆迁补偿款也即将进入发放程序。承办人经过反复论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制订了相应执行计划。
国庆假期后,承办法官再赴广州,与被执行人进行谈判协商,表明希望对方在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及时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中,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行遭遇了被执行人的不配和、不理解。承办法官依照法律程序,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此后,承办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好被执行人的法律释明工作。
11月底,得知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即将发放拆迁补偿款,承办法官又一次远赴广州,再一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其能够充分理解并且积极主动配合,并将双方的本息结算清楚。经调解,申请执行人在得到本息金额后,愿意放弃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的利息,以争取被执行人加快土地拆迁款的办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4日,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通过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将1.3亿余元执行款转付至南通中院指定的“一案一人一账户”。同月23日,市中院将上述款项向申请执行人全额拨付到位,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顺利执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苏州某资产管理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以不良资产经营处置为主业的两家国有控股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在南通中院,公司负责人对南通司法环境和执行效率给予充分肯定,称这两笔资金为公司成立以来回收速度最快、效果最好的案例,同时表示下一步愿意加大在南通的资产盘活力度,更好服务南通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王玮丽 本报通讯员王文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