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千呼万唤始出来。近年来,要求立法监管电子烟的呼声不绝于耳。如今,相关部门果断将电子烟纳入传统卷烟的监管范畴,是对电子烟依法监管不足“痛点”的有效回应。官方的出手,有望树立一套依法监管电子烟的国家标准,推动电子烟的监管迈向法治化轨道。这对终结电子烟泛滥势头、维护公众健康,可谓正当其时。
在本质上,电子烟与传统卷烟的危害并无二致。有研究表明,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相比传统卷烟对健康的危害并没有减少。同时,电子烟器具还存在着电池爆炸、烟液渗透、高温烫伤等安全风险,更容易对吸烟者造成伤害。在电子烟危害人体健康已成共识的现实语境下,通过立法对其强化监管,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尽管电子烟的危害不言而喻,但吊诡的是,一些经销商还是打着电子烟比传统卷烟的健康危害小、且能辅助戒烟等招牌,诱导嗜烟者消费电子烟。一些青少年在电子烟不危害健康的误导下,也加入吸食电子烟的队伍中,以致电子烟成为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的一大社会问题,更应依法对其予以严格监管。
“法者,治之端也”。通过立法,把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有助于厘清电子烟的定位属性,让其不再作为普通商品在市场上任意销售。此番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把电子烟等同于传统卷烟进行监管,最大的意义在于让电子烟回归了烟草制品的属性定位,为商家再将电子烟当作普通商品进行营销划出了法律红线,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电子烟在市场上的泛滥势头。
把电子烟纳入传统卷烟范畴依法进行监管,也是解决监管执法“无法可依”的实际需要。此前,因未把电子烟视为烟草制品,监管执法始终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把电子烟纳入传统卷烟范畴依法监管,不仅可以大幅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谓是一举多赢。
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保障。对于已泛滥成灾、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电子烟而言,只有通过立法予以依法监管,才能以法律的刚性约束,终结当前电子烟市场几乎失管失控而危害公众健康的乱象。此番相关部门把电子烟纳入传统卷烟范畴进行依法监管,是正当其时的应然之举,必能有助于电子烟的监管步入正轨,显然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