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快递非理性价格战 需要法律来叫停

□张淳艺

近日,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立法举措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5月11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为争夺市场份额,不少快递企业纷纷加入价格战,陷入恶性循环。今年3月,浙江义乌快递价格战再次打响。极兔、百世快递每件价格降至1元左右,低于行业公认的每票1.4元的成本价。因“低价倾销”,且整改未达要求,两家快递公司被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处罚,部分分拨中心停运。

快递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制定,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117万家快递物流相关企业,其中近7成的相关企业注册时间在5年之内。由于快递服务的同质化现象严重,价格就成为企业竞争的主战场。尤其对于快递行业的“后浪”来说,更希望通过价格战搅局,瓜分蛋糕。极兔的创始人李杰就有句口头禅:“加盟商先准备好亏两年。”

非理性价格战,实际上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有赢家。过低价格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看似能够一时获利,却是以牺牲消费体验为代价。随着一些快递网点关闭、快递员跑路,快递延时、丢失、破损、不规范投递等现象时有发生。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快递业相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明确“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更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有助于警示快递企业遵循价值规律,不盲目打价格战。

2019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禁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行为,列出了12条“不准”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浙江是快递业重镇,2020年浙江全省快递业务量达178亿件,相当于美国全年业务量。同时,浙江的快递价格战由来已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掀起一场“风暴”。在这一背景下,《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拟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说不,对于规范快递业竞争具有风向标意义。

2021-05-12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0314.html 1 3 快递非理性价格战 需要法律来叫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