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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男子借宿偷走1400元现金

晚报讯 海安一男子在路上偶遇“朋友”借宿,结果第二天“朋友”走了,家中的现金也不翼而飞。记者昨天了解到,海安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月的一天下午,张某在路上偶遇曾一同在外打工时认识的王某。交谈中,王某主动提起要在第二天归还之前欠下的2000元债款,张某便同意其借宿在自己家中。没想到,王某不但没还钱,还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当晚,他趁张某熟睡之际,用张某挂在裤子上的钥匙打开了张某家的衣橱,窃得衣橱内现金1400元。

次日,张某下班回家时未见王某踪影,随后发现衣橱内的现金不翼而飞。同年3月,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盗窃事实。

法院另查明,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于2019年10月刑满释放。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通讯员沈星杏 记者王玮丽

2021-06-22 被判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4673.html 1 3 男子借宿偷走1400元现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