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因生意亏损赚不了钱,一小伙竟然伪造支票糊弄父亲,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记者昨天从如皋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久(化名)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王久是一名90后小伙子,一直想着外出做生意赚大钱。2019年,为了支持王久创业,父亲老王不但拿出自己的积蓄,还向自己的妹妹借了一部分钱,交给王久做贩卖虾和大米的生意。
王久拿着父亲提供的创业资金信心满满地外出闯荡。转眼到了2019年年底,他一盘算,一年下来,自己几乎没赚到钱,空手回家过年感觉不好意思。王久想到,从前开货车时“见识”过有人制作假支票,便打算请人做假支票给父亲,等以后生意做大赚了钱再将这笔钱补给父亲。
王久通过网络购买了两张空白假支票,又找人将空白支票上的内容填全,伪造了一张5万元、一张8万元的支票。他将这两张支票交给父亲老王,谎称是2019年做贩米生意时收到的货款,2020年4月才可以到上海去取。老王不带丝毫怀疑地收下了两张支票。
眼看着支票承兑日期到了,老王多次催促王久取款,王久一直找借口拖延,老王开始怀疑支票的真实性。
2020年8月,老王找到自己的朋友刘江(化名),两人一起找到一个认识的家具店老板,询问他如何查验支票真伪。家具店老板告诉二人,这是中国银行的支票,可以到附近的支行去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老王一行随即来到附近的中国银行某支行询问,工作人员告知老王两张支票均是假的,并当场拨打电话报警。
案发后,王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久故意伪造银行支票,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因王久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经诉前调查,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故不宜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丁冬兰 姚婷婷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