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一对夫妻拉着一个10多岁的孩子来到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海门派出所,告诉民警这孩子偷了他们100块钱,要求把他抓起来。民警细问之下,发现男孩竟是他们的儿子。
原来,男孩因为想去同学家玩,但没有礼品不好意思,就趁着父母不在家,“偷”了100块钱去超市买了礼物。父母回家后发现了这个情况,一气之下把孩子领到派出所,想让警察帮忙加强教育。
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男孩主动承认错误,并向父母道了歉,把剩下的50元还给了父母。双方还达成了“家务协议”,同意以后通过做家务来挣零花钱。民警同时对家长进行了教育,建议教育孩子应采用更合理的方式。 记者张亮 通讯员宋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