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南通新闻

一公司欲“金蝉脱壳”未获法院支持

说好的“以房抵款”合同里没了

最近,市民宁先生遇到一桩烦心事。对方明明谈好以商铺作抵,让宁先生帮助其代偿债务,可最终到手的协议却让宁先生傻了眼,这份协议中只字未提商铺条款,仅有他的代偿义务。记者7日从海安法院了解到,想要靠耍小聪明“金蝉脱壳”的被告公司终未能如愿。

为尽快拿到欠款充当“接盘侠”

宁先生与张老板素有生意往来,张老板积欠宁先生借款连本带息共计170万余元。2019年春节后不久,张老板主动联系宁先生,称其所挂靠的建筑公司有一套属于其名下的商铺,目前市值200多万元,用于抵债绰绰有余。但张老板称,他还欠一家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约35万元,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在法院判决期限内偿还,如果宁先生有意代付,他可以去挂靠单位做工作,让其将商铺产权网签给宁先生。宁先生答应考虑一下。

与此同时,建筑公司作为张老板的被挂靠人,因对其在租赁合同纠纷中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张老板极力游说建筑公司黄总,称找了一个靠谱的下家代偿,只需将那家商铺网签给他。

张老板还通过黄总游说建筑公司高层,称其目前已身无分文且欠债累累,如法院判决既定,建筑公司必然要承担连带责任。宁先生同意代为偿还,相当于帮建筑公司履行了连带责任,是一举两得的办法。也许是出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顾虑,建筑公司高层终于同意了。

说好抵债的商铺“不翼而飞”

张老板所说的商铺,位于苏州城区一处商业繁华地段,是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抵算给建筑公司的,享受权利人为张老板。但商铺无法直接给付张老板,需由其所挂靠的建筑公司配合网签。于是,张老板在微信中传输了一张享受权利人为他本人的抵算协议书照片给宁先生。宁先生觉得这次有戏,便应邀前往建筑公司商谈具体事宜。

约定当天,宁先生在建筑公司与张老板、黄总和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总商量,确定由宁先生为张老板和建筑公司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代偿判决中的35万元,用张老板挂靠的那套商铺抵算张老板欠宁先生的债务。

谈妥后已临近下班,在建筑公司法务部,律师草拟协议初稿后交4人核对,宁先生悄悄将协议草稿用手机拍了下来。很快,正式协议也打出来了,因时间太晚,大家未再细看,很快都在协议上签名。此时已是晚上8点多,建筑公司无法加盖公章。双方约定次日加盖印章后,再将协议书交给各方。

次日一大早,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于总致电宁先生,说按照昨天签的协议,宁先生需先给付10万元。电话那头的宁先生却很恼火,称商铺抵算条款明摆着打印在草稿上的,拿到手的协议书上居然没有了。随后,他拍了一张协议书正式文本的照片传给对方作比对,果不其然,通篇协议都找不着用房抵款的任何字眼。张老板得知后也觉得不可思议。

代偿协议显失公平被撤销

条款为何消失?建筑公司黄总的说辞是,之所以签这个合同,只是由宁先生帮张老板代付建筑设备租赁费,与建筑公司无任何关系;即便按照宁先生所说的,正式协议文本删除商铺抵算条款,也是各方意思一致变更的结果。

黄总的这套说法,让宁先生哭笑不得。“如果不是因为说好了给我商铺产权,我又怎么会到建筑公司去签订这份协议?”无奈之下,他将建筑公司和张老板、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代偿协议。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只写明宁先生代张老板偿付租赁费35万元,同时免除已生效判决确定的建筑公司对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情况下,当事人宁先生在协议上签字的可信度极低。该份协议显然违背了四方当事人前往建筑公司商谈以房抵债的真正目的。结合证人建筑公司黄总的陈述,一审法院认定该份协议相对宁先生而言构成显失公平,判决撤销案涉协议书。

一审后,被告建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化名)

本报通讯员储慧文 本报记者王玮丽

2021-07-09 一公司欲“金蝉脱壳”未获法院支持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6458.html 1 3 说好的“以房抵款”合同里没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