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南通新闻

电动自行车“面对面”相撞酿事故

戴不戴头盔后果大不一样

晚报讯 由于天气炎热,不少电动自行车“骑士”开始嫌弃头盔太闷、太热,因此骑车不愿意戴头盔。殊不知不戴头盔到底有多危险。昨天启东交警提供了一段事故现场视频,看看头盔“戴”与“不戴”的差别有多大?

这是一起近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朱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启东市天王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吕四港镇施建华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天王线由北向南行驶的由陆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

警方表示:当事人朱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实行右侧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陆某某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对路面状况观察不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本起事故中,当事人朱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陆某某负次要责任。

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面对面”相撞的结果是,朱某某因佩戴安全头盔保护了头部仅左腿轻微受伤,陆某某因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颅内出现蛛血、多发颅面部骨折等多部位受伤严重,将面临十几万的医疗费用……

警方表示:血淋淋的事故表明,骑电动自行车戴不戴头盔后果大不一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的死伤风险,希望大家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黄海

2021-07-09 电动自行车“面对面”相撞酿事故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6459.html 1 3 戴不戴头盔后果大不一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