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南通新闻

启东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生活琐事多次遭受丈夫家暴

晚报讯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该法的核心内容,它能够给正在遭受家暴侵害的当事人一个“护身符”。记者16日了解到,启东法院为受家暴并为此诉讼离婚的陈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陈女士与李先生于2010年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几年,双方常常为生活琐事吵架,李先生动辄打骂陈女士。2020年起,因李先生对陈女士实施家庭暴力,陈女士及近亲属先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共6次。今年5月,陈女士向启东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后,李先生仍多次电话威胁陈女士。

7月7日,陈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考虑到家庭暴力严重危害性,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立即到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居住的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据村委会负责人及附近村民称,陈女士与李先生经常发生矛盾,李先生经常对陈女士实施殴打行为。启东法院经审查后认为,陈女士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启东法院于7月8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裁定禁止李先生对陈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李先生骚扰、跟踪、接触陈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

裁定作出后,承办人向双方当事人、公安机关、村民委员会等进行送达,并对李先生进行批评教育,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李先生同时向陈女士表达了歉意。

2021-07-19 启东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7647.html 1 3 因生活琐事多次遭受丈夫家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