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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一对夫妇双双获刑

丈夫偷共享车辆讨孕妻欢心

晚报讯 因妻子两次称赞路边的共享电动车好看,丈夫便“弄”了一辆讨妻子欢心,结果触碰到了法律红线。记者近日从海安法院了解到,丈夫高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妻子周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月的一天早上,高某骑电动三轮车载着怀孕的老婆周某去购买不锈钢材料。途中,周某见路边停放的共享电动车好看,便夸赞了几句。当天中午,二人购买完不锈钢材料的回程途中再次路过此处,周某又对高某称赞电动车好看。高某见妻子这么喜欢,当即表示要弄一辆回去。随后,二人合力将共享电动车抬上电动三轮车,运回了曲塘老家。

两天后,共享电动车公司员工王某在巡查公司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投放情况时发现少了一辆,后通过系统后台发现该车定位在曲塘镇。王某根据该定位实地查找,发现案涉共享电动车停放在一户居民家中,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高某、周某有作案嫌疑,将高某抓获,周某经电话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

经了解,该电动车因无法自行充电,便一直被闲置在高某家中,案发后已发还被害单位。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其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量高某、周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对二人均可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沈星杏 张文君

记者王玮丽

2021-08-16 海安一对夫妇双双获刑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70770.html 1 3 丈夫偷共享车辆讨孕妻欢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