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对夫妻为资金周转“假离婚”,双方办了离婚证,并签下“忠诚协议书”,约定变心的一方要给付对方200万元。离婚弄假成真后,约定的200万元要不要给付?记者14日从如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起因“假离婚”牵扯出的纠纷。
张某和李某原本是夫妻。2017年6月,双方经营的企业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由于张某的征信存在问题,银行拒批贷款手续。夫妇俩商议后,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手续办妥后再由李某出面向银行贷款用于生意周转。为保证离婚后仍然忠于对方,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书”,约定“离婚后若张某与其他女人发生不轨行为,离婚将有效,张某需补贴李某200万元”。
离婚后,张某与李某对外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9年3月,张某违背承诺,按照保证书的约定给李某打下了200万元的借条。因张某未能给付200万元,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与李某取得了联系,经询问后,李某道出实情。原来,李某想通过此次诉讼达到制约张某的目的,试图让张某回心转意。承办法官明确告知李某,办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另外,“忠诚协议书”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约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执行力。最终,李某撤回了起诉。
通讯员周峰 顾晓丹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