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热线

一男子因殴打他人获刑

酒后因停车问题与人起争执

晚报讯 海安男子赵某酒后因小区停车问题与人发生纠纷,并引发互殴。记者14日从海安法院了解到,随着上诉期的过去,该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赵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为自己酒后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9年5月的一天晚上,饮酒后的赵某走到小区自家单元门口,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楼道口,因觉得其停放有碍通行,便用脚踢了车子后面的轮胎两下。没想到,从汽车副驾驶座位上下来一个人,询问赵某为何踢他的车。双方发生争执,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其间,赵某拳击对方的左脸部,致其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额叶脑挫伤等伤情。经鉴定,被打的钱某脑挫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当日,钱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赵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各项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杨月如 记者王玮丽

2021-08-16 一男子因殴打他人获刑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70772.html 1 3 酒后因停车问题与人起争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