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检察机关在这一特殊时期通过远程公开听证系统召开听证会,既确保群众安全,又能展现检察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值得点赞。”16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互联网视频会议网端举行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与会的听证员梁律师这样评价。
视频公开听证会上,申诉人林某、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和律师代表三方分别坐于屏幕前。申诉人林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近亲属,因对肇事者被判处缓刑的判决结果不服,以法院程序违法有碍其诉权及赔偿不到位、量刑过轻等理由向检察机关提起刑事申诉。
听证过程中,为了让申诉人对案件有更全面客观的了解,承办人对原案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进行了充分展示,并对刑事案件审理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对保险赔偿在刑事司法审判中的意义、对量刑幅度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在发表听证意见时,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要求,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之处。承办人经全案审查,结合听证情况,当场向申诉人宣布了检察机关不支持其申诉申请,决定审查结案的处理决定。
通讯员谢先丹 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