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一男子因拒执罪被判处罚金

谎称名下车辆已卖掉 却被高清摄像头拆穿

晚报讯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黄某不仅对欠款一拖再拖,还谎称自己名下车辆已经报废卖掉,没想到却被高清摄像头拆穿谎言。记者20日了解到,南通开发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黄某罚金3000元。

黄某曾向张某借款15000元,后因黄某未偿还欠款,张某诉至法院。去年6月,法院判决黄某偿还张某借款,判决生效后,黄某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其申报名下财产。但黄某在财产申报表中隐瞒了其名下有车辆的事实。去年12月,该院查封了黄某名下车辆并向其发出通知,要求其3日内将该车交付法院处置,但黄某拒不交车并谎称车辆早已作为报废品分割卖给他人。执行法官至公安机关调取了该车辆行车轨迹,黄某本人驾驶该车的样子在高清摄像头下暴露无遗。

一边是确凿的事实,一边是执行法官多次苦口婆心的劝告,但黄某似乎看不见也听不到,依旧拒不配合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最终将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阶段,黄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虑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蒋长永 杜谅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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