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夙伟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在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或充电车棚成为当务之急,但部分小区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企业支付高额场地费、高额电源电,有些物业公司则以“没钱建”为由迟迟不投建,让居民陷入“推车上楼违法”和“下楼无处充电”的窘境。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昆明时光小区业委会引进第三方投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的做法,为推进这一问题解决找到了新路。
(8月26日《西安日报》)
如今,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经济等优势,已经成为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而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状,则“危机四伏”,从楼上搭“飞线”到楼下,或将电动自行车推到楼内充电在部分小区屡禁不止,不仅有碍观瞻,更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了对“电动自行车上楼”行为的惩处。《规定》明确提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但“电动自行车上楼”需要“堵”, “下楼无处充电”却亟须“疏”,小区建充电车棚势在必行。
但现在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普遍遭遇“资源”的瓶颈。西安的这个小区引进第三方资源,不失为一个务实的办法: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一起联系智能充电桩企业,给予免费提供场地、平价供应电源电的条件,吸引企业在小区投资建充电车棚。企业主要靠收取充电费回收成本并盈利,但充电计费标准低于市场均价。
这样,小区“不花钱”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让业主有了停车、充电的地方,解决了电动自行车的上楼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也为小区节省了一笔开支,业主从中得到了实惠。
显然,这一模式是多赢之举,有利于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值得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