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自2018年起,山东率先在东营试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为乡村振兴选拔培育了一批有技术、懂市场、会经营、善开拓的乡村专业人才。2021年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山东面向全省推开这一制度。截至2020年年底,山东已评定新型职业农民职称2224人,其中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626人、初级职称1557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支撑。
(8月29日《人民日报》)
必须正视的是,我国虽然是个农业大国,但农业人口却在急剧减少,由曾经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变成了如今少于城镇人口。特别是,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劳动力“青黄不接”、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情况,在各地相当普遍,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因此,鼓励和支持年轻农民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是当前和今后做好“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培养和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引领粮食生产和乡村振兴,是重中之重。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包括生产型职业农民、服务型职业农民、经营型职业农民三种。近两年来,陕西已有266人获得“高级职业农民”称号;浙江有43人分别获评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和高级工程师;截至2020年年底,山东已评定新型职业农民职称2224人。表明农民不仅是个“新职业”,而且是个“好职称”。特别是,统计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将达到2000万人,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推进粮食生产和农业现代化的领头雁。
事实上,早在201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意见,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首次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角色定位,使农民由过去的“身份化”,向现在的“职业化”转型,而且为今后农民的职业化道路及现代化农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可以预料,当农民成为一种职业,新的理念、经营知识等,将会培育和造就数以亿计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返乡入乡创业的先锋队,成为带动粮食生产和乡村振兴的有力生力军。
事实上,农民职业化,直接对应的是职业的美誉度、优越性和感召力,这一方面要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一方面也需要社会各方的认同和接纳。因此,我们在构建和完善农民职业化相应制度设计的同时,应坚持不懈地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扩大投资和消费都要把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要更加注重提供充分的就业、医疗、养老等保障,解除新型职业农民后顾之忧,感召和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回乡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推进粮食生产和乡村振兴的“原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