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之风 从受贿者角度说,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是反“围猎”的必要之举。
@何勇 有了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共享,可以让行贿由“一本万利”转变为“高风险作业”——被相关部门作出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由其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高昂代价。
本期话题下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