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近日,记者了解到,成都开了一家“脱单便利店”,掀起“爱情买卖潮”,在这里,爱情不但能买卖,价格还不贵,3元就能“买”到爱情。当代年轻人拒绝父母带简历去人民公园,转头却花钱把个人信息留在“脱单便利店”,这家店,究竟卖的是什么?
(9月12日《成都商报》)
站在法律角度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比如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脱单胶囊系其本人自愿交纳近30元给店主供其信息投放,应为其自愿许可,交换个人信息的目的主要是相亲,不构成侵犯隐私权。该店经营者将他人同意披露的脱单个人信息,以收取3元费用的形式提供给他人,应该属于类似婚介公司所收取的中介费用。故该店并不违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现代社会节奏加快、压力加大,青年人谈恋爱的时间与渠道也日渐逼仄,“脱单便利店”便充当了“新时代月老”的角色,因为店主是年轻人,更熟谙年轻人的求偶心理,通过年轻人喜欢的、隐蔽的方式,给求偶信息披上一个“脱单胶囊”的时尚包装,给真心寻爱的年轻人牵线搭桥,店主也借此获得合理收入,未尝不可。
需要提醒的是,“脱单便利店”生意兴隆,这里有“单身狗”专注找对象,也有人专门来考察“钱途”,或许不久“脱单便利店”便会四处开花。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这一“新鲜事物”, 督促店主遵法循德、规范经营,防止变异,切不可因一味奔“钱途”而误入歧途。另一方面,年轻人在走进“脱单便利店”时,也要保持冷静与真诚,毕竟多年前流行的《爱情买卖》早已言明:爱情不是你想买就能买、想卖就能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