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文化周刊

钱锺书首返 清华(联大)执教(七)

□钱之俊

许渊冲在其他书中也曾有类似描述:“钱先生教我时才二十八岁。他戴一副黑边大眼镜,显示了博古通今的深度;手拿着线装书和洋装书,看得出学贯中西的广度。他常穿一套淡咖啡色的西装,显得风流潇洒;有时换一身藏青色的礼服,却又颇为老成持重。他讲课时,低头看书比抬头看学生的时候多,双手常常支撑在讲桌上,左腿直立,右腿稍弯,两脚交叉,右脚尖顶着地。他和叶先生不同,讲课只说英语,不说汉语;只讲书,不提问;虽不表扬,也不批评;脸上时常露出微笑,学生听讲没有压力,不必提心吊胆,唯恐冷不防地挨上程咬金三斧头。”(《逝水年华》)

总之,大一英文课上,钱锺书谈笑风生,常常用警句、妙语,能“化平凡为神奇,把中西文化化为Duo(二重奏)与Duel(二人斗,决斗)”,给学生印象最深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许渊冲自述》,第294页)“他让人觉得他什么都知道,有些高不可攀。”(《许渊冲眼中的钱锺书》)一些外系的学生也慕名赶来旁听。当时还是工学院一年级的学生何兆武听后说:“钱锺书名气大,我也跑去听。他的课基本都用英文讲,偶尔加一句中文,不过他有时有点玄虚,不是很清楚明白地讲出来,而是提示你,要靠你自己去体会,所以非得很聪明的人才能够跟上他,笨的就对不上话了。”(何兆武口述,文靖撰写《上学记》)

学生们把他的课和叶公超比较,认为“他更重质,叶更重量;他重深度,叶重广度。”(《逝水年华》)那钱锺书的课是不是最好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许渊冲的回忆,潘家洵的英文课在联大最受欢迎,陈福田的美国英语比钱锺书的伦敦英语更让学生适应。大家听惯了美国英语,“当时美国英文是压倒英国英文的”(《许渊冲眼中的钱锺书》)。“陈福田先生一口流利的美国音,说得比美国教授温德还快。无论钱锺书先生英国音有多正统,大家总听不惯,觉得别扭,在联大流行的就只有美国英语。”(《梦与真:许渊冲自述》)还有就是,钱锺书上课从不讲汉语,也是让程度低的学生畏难的一个原因。

2021-11-18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0521.html 1 3 钱锺书首返 清华(联大)执教(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