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法官是守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忠诚卫士,应受到人们尊重。但有一些人却无视法律、藐视司法权威,甚至辱骂、威胁法官。记者24日了解到,启东法院对辱骂法官的崔某健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
今年6月,启东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的儿子崔某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崔某健在法庭内对法院审判人员及鉴定辅助人员进行辱骂,并对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进行言语威胁。法庭劝诫后,其仍态度恶劣。
启东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崔某健此种侮辱、威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司法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还严重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公然挑战司法权威、损害法律尊严,其行为性质恶劣,构成妨碍民事诉讼。据此,该院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后崔某健不服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南通中院依法维持原罚款决定。
通讯员陈佺坤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