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月原为我行南通如东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07月0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郭玉凤原为我行南通如皋九华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7月1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顾秋娴原为我行南通如东支行营业室员工,已于2021年07月0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陈晓晶原为我行南通如东支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07月0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李思弈原为我行南通港闸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07月2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卢琳原为我行南通海安支行营业室员工,已于2021年07月1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吴凡原为我行南通刘桥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7月2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林逸原为我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08月2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施金楠原为我行南通启东城西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8月0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陆鹏原为我行南通友谊桥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8月1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陆冰茜原为我行南通海门解放路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8月1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许敏原为我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08月12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何亚晶原为我行南通如皋磨头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22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孟佳钰原为我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1年09月0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张赛原为我行南通城南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2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陈璐原为我行南通行政中心分理处员工,已于2021年09月1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张伟伟原为我行南通星湖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0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章颖原为我行南通如皋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0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龚靖骅原为我行南通启东人民东路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2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蔡稳艺原为我行南通海安李堡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俞金君原为我行南通港闸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09月0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曹春丽原为我行南通二甲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黄健原为我行南通海门支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10月2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肖燕原为我行南通张芝山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王一帆原为我行南通天生港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0月2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刘杰原为我行南通如皋支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员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马雯雯原为我行南通如皋北大街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季炜原为我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员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余佩伦原为我行南通港闸支行营业室员工,已于2021年11月1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丁志昊原为我行南通城山路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1月3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周秋华原为我行南通海安西楹桥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1月1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李骁志原为我行南通幸福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2月1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朱丽捷原为我行南通如皋城中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2月2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王晓洁原为我行南通如皋城中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2月1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薛焱原为我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员工,已于2021年12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姚庆楠原为我行南通启东支行营业室员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秦黄健原为我行南通启东城中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人员自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特此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2022年0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