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8日,海安法院执行局联合滨海新区司法所为时代公司190余名职工发放执行款。据悉,这是该系列案的第3次执行款发放,至此,211名职工340万余元执行款全额发放到位,该系列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代公司主要从事海上养殖、船上作业、运输等工作,所招职工都是住在周边的群众。因经营不善,该公司有众多债务缠身,对工人们的工资一拖再拖。工人们多次向公司索要工资无果后只能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工人们的诉求。
2020年年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储俊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未发现财产线索。上门敦促履行的过程中,时代公司法人一再强调公司的困难,没有资金履行。因涉及众多工人工资,海安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分管院长孙卫华、执行局长赵祖华多次带队找时代公司法人谈话。迫于压力,时代公司分两次履行了部分执行款170万余元,法院及时将案款分配至各申请执行人。
春节前,法官再次找到时代公司法人,敦促其履行义务,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承担的后果。但时代公司表示只能给付100万元,还差70万元。为让工人们尽快拿到全额执行款,在当地政府支持配合下,执行局从该公司出租的场地入手,希望将租金用于履行工人工资。经过与承租方反复沟通,执行局的方案得到了承租方认可,工人们170万的执行款终于凑齐。发放现场,工人们根据领取的号码牌,依次进行身份核对、办理签字手续,领取执行款。近7个小时后,执行款全部发放到位。
通讯员花卉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