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备受关注的市区烟花爆竹禁放新政施行。当日下午,崇川警方在唐闸一小区外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爆竹行为。这也是新政实施后,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处罚的首起案件。
昨天下午1时许,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唐闸派出所民警巡查至唐闸镇街道万濠山庄附近时,突然听到响亮的爆竹声。民警抵达现场时,爆竹已经燃放完毕。随后,燃放人张某某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女子张某某为庆祝购买新车,在万濠山庄北门外燃放了168响“满堂红”爆竹。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崇川警方对张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从昨天开始,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至1100余平方公里,涉及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以及通州、海门部分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且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面临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记者张亮 通讯员黄侃侃 沙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