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男子酒后滋事还袭击辅警

一男子酒后滋事,此后又袭击辅警致其受伤。记者15日了解到,如皋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妨害公务案。

去年11月20日傍晚,蒋某因情感不顺心,独自喝完一斤酒在路边随便拦停了两辆轿车,谩骂车内人员并与车主及周边店主发生冲突,造成闹市区交通拥堵。

路人报警后,公安民警及辅警陈某等一行六人到现场处置。蒋某借着醉意胡搅蛮缠,拒不配合处理。民警见劝阻无果,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蒋某及其他人员一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此时,蒋某依旧不配合,并在现场谩骂协助控制他的辅警陈某,采用手抓、口咬等方式袭击陈某,致陈某手部多处受伤。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考虑其归案后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本报通讯员闫静

本报记者王玮丽

2022-02-16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8973.html 1 3 男子酒后滋事还袭击辅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