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一次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