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

“快递面单广告”

近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河东区多个快递站点,随机选择了30个快递包裹看到,其中有四成左右的快递包裹上印有二维码广告,内容包括:“天大的秘密!扫一扫可以领100元”“别扔!扫码1元抽手机”等。

(5月11日《法治日报》)

须明确责任主体

□关育兵

扫描这些二维码真的能够领取到福利吗?答案是否定的,众多人的尝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一些地方的消保委等相关部门和快递公司也提醒,并不能确保其真实性和安全性,消费者看到这类广告后要谨慎,不要轻易扫码。

快递盒不应成为虚假广告的“安全岛”,消费者也不应成为无处申冤的受害者。厘定谁是广告的经营者虽然困难,但却有更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即相关部门可以明确,快递公司作为快递经营的主体,必须对快递盒上的广告承担责任;快递公司在承揽业务时,有义务对快递盒上的广告进行审核;对于电商平台或商家直接印刷的广告,若未明确广告发布者的,快递公司有权拒绝。如此一来,快递盒就难以再成为虚假广告的“安全岛”。

不能游离监管之外

□叶金福

笔者以为,绝不能让“快递面单广告”游离于监管之外。

一方面,立法需跟进。相关法律部门应对“快递面单广告”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约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任凭各种“野广告”“非法广告”等充斥快递面单上,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监管要到位。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对各种“快递面单广告”进行严把关、严审核,又要对诱导性、欺诈性的“快递面单广告”进行严处罚、严打击,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机制,让无良电商付出经济代价、诚信代价和法律代价。

同时,消费者也应学会理性对待“快递面单广告”,不要轻信广告。而且,一旦遭遇“快递面单广告”的侵权行为,应积极大胆地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2022-05-12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97479.html 1 3 “快递面单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