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这贼胆子太大了,竟住在我们闲置的商铺里偷电线!”近日,如皋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闲置商铺内电线的案件,法院对胡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7000元。
去年1月,刚刚刑满释放的胡某无处可去,便专门挑未装修的闲置房屋“蹭住”。没有经济来源的胡某又盯上了室内天花板和墙壁上安装着的大量电线,并专门准备了美工刀、螺丝刀等作案工具。胡某没钱用了就偷点电线卖到废品站,换了钱就去网吧上网。其间,胡某还不断物色其他未装修的商业楼,偷完一处就换另一处继续“薅羊毛”。
经查,去年1月至今年1月间,胡某先后多次在如城街道多个小区及商务办公楼等闲置的楼房里盗窃电线电缆,总价值达36000余元。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何家玉
通讯员顾宇星 宗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