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南通新闻

7月1日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 携带物品新规施行

最多随身携带3000ml酒类饮品

晚报讯 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的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规首次对酒类饮品携带进行明确规定。南通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为了出行顺利,请严格遵守新规要求,如有疑问可在进站口询问民警或拨打铁路12306热线进行咨询。

“新规主要对易燃液体、锐器、钝器、压力容器等物品进行了重新规定,其中不乏广大旅客日常生活中十分关注的酒类饮品、水果刀、防晒喷雾、免洗洗手液等物品。”南京铁路公安处南通站派出所民警表示,新规在极大便利旅客出行的同时,悉心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其中首次明确酒类饮品限制随身携带数量。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属于禁止携带和托运的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属于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发胶、防晒喷雾等自喷压力容器,可携带的单体容器容积限制从120毫升调整为150毫升。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菜刀、水果刀、剪刀等日用刀具禁止携带,但可托运,即旅客可随身携带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的上述刀具。不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可以随身携带,但凝胶类的单体容器容积须不超过100毫升,限带1件。

新规施行在即,南京铁路公安处南通站派出所民警在深入学习理解新规,筑牢安检防线的同时,对南通站和南通西站安检人员强化宣传督导,帮助更多旅客了解最新安检规定。

南通铁警提醒,虽然新规对自喷压力容器、酒类饮品、锐器等部分物品的携带作出了放宽规定,但管制刀具、酒精、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榴莲等仍然属于禁止携带和托运物品。为了出行顺利,请广大旅客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

记者张亮 通讯员崔蕊鑫

2022-06-28 7月1日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 携带物品新规施行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02032.html 1 3 最多随身携带3000ml酒类饮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