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画 养猫养犬需要讲求公德、严格自律。作为人类的朋友,它们是无辜的,需要提醒和规劝的是少数缺乏社会公德的猫、犬的主人。
@金子美 不让猫、犬扰乱他人的生活、威胁他人的安康、影响公共的环境等,应是起码的公德。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也明确:对遗弃、逃逸动物,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遗弃、逃逸的动物的原饲养人和管理人。
@红峰 济南市公安局推出的“养犬计分制”就值得推广。它既照顾到城市居民养犬的权利,也能通过举报对养狗人进行义务上的约束,更能对违法遗弃的养犬人进行法律追究,从而促进犬只与犬主、犬只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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