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南通新闻

涉事货车司机接受处罚

出车忘带危险货物安全卡

晚报讯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司机都知道,车辆上路前应当随车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这是一项“铁规”,但沭阳一名货车司机却偏偏忘了这一条。3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决定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当日,当事人周某主动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7月7日,该支队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开展例行巡查。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路口,对当事人——淮安某交运危货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周某驾驶的苏H141××(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装运31吨氨水,准备从南通运往浙江。周某现场出示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却始终拿不出《危险货物安全卡》。

经询问,周某辩称自己因出发匆忙,把安全卡遗忘在了居住地。执法人员随即向其宣传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款。周某表示,自己平时对法律法规是清楚的,只因一时疏忽,忘记携带了。但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即使是“一时遗忘”,也要负法律责任。据此,南通交通执法支队依法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包宏龙 倪辉

2022-08-06 涉事货车司机接受处罚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05998.html 1 3 出车忘带危险货物安全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