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南通新闻

副总编剽窃案又有两案判决执行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华出版社也须担责

王广祥出示相关证据。记者周朝晖

晚报讯 1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刊出法院公告,通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原副总编孙荣刚剽窃本报原高级记者王广祥摄影作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公告还指出,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华出版社审查不严,放任孙荣刚剽窃侵权事实的扩展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孙荣刚原系中国三峡工程报摄影部主任、副总编,2001年5月在三峡偶遇正在采访三峡移民生活的南通日报摄影部主任王广祥。当他得知王在三峡采访多日过程中已抓取不少鲜活的移民新闻图片后,再三请求王帮助他完成出版移民画刊。出于对同行信任,王广祥回通后向《中国三峡工程报》邮去17幅独家新闻图片。不料,这些图片经孙荣刚翻拍后公然署上自己的名字,用于申报评奖、参赛参展、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网络推介、职称评定。

为维护党报记者合法权益,王广祥先后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等涉案地法院起诉孙荣刚剽窃侵权丑行。经过数年审理,法院均判处孙荣刚侵权事实成立。为此,孙荣刚不得不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在相关报纸刊出致歉声明。而中央文献出版社在出版孙荣刚自吹的所谓三峡建设史上“扛鼎之作”的《梦想与现实的交响》一书中由于把关不慎,采用孙剽窃的多幅作品,也公开向王广祥登报致歉。遗憾的是,法院做出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华出版社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生效判决后,孙和以上单位均未主动履行。为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16日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上刊出公告。

昨天,王广祥告诉记者,他将在相关法院继续起诉孙荣刚将剽窃作品提供给央视多次播出、冒名参加平遥国际大展等侵权行为。

记者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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