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使用非法手段 无法“洗白”诚信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国家依法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案二审承办法官陈燮峰介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目的在于督促社会个体规范自身行为,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而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而合法的征信异议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是指,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现在社会上一些打着可以快速帮助他人“洗白”征信幌子的机构和个人,如同本案中的信用服务公司,往往是通过刻制假章、伪造材料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和欺诈投诉,这种行为不仅无助于消除不良信息,还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资金被骗等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陈燮峰提醒,对于任何打着“洗白”“修复”征信记录幌子的机构和个人,每个公民也都应当积极予以抵制,如此,方能守护社会诚信之基,提振诚信之风。

2023-06-29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40814.html 1 3 使用非法手段 无法“洗白”诚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