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发票能摇奖 记得试一试

活动持续到12月30日

“平时消费我就有索要发票的习惯,从南通日报公众号了解到‘有奖发票’活动后,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上传了发票信息,没想到居然中奖了,算下来那顿饭相当于打了六折。”市民赵女士本月第一次在饭店用餐,就收获了100元微信红包,直言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赵女士所说的“有奖发票”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活动于7月1日启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30日。

在此期间,个人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和通州湾园区的餐饮、住宿行业一次性消费超200元(含)并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可关注“南通日报”微信公众号,打开“消费摇奖”小程序,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

活动实行两种开奖模式。一种为按天开奖,每日设置三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100元、50元、30元。另一种为按月定期开奖,当日未能中奖且单次消费金额在500元(含)以上的发票,还有机会参与二次抽奖。二次抽奖奖金更高,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税前金额)。按天开奖的奖项以微信红包的形式直接到账,按月定期开奖的奖项以银行存单的形式兑付。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红字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市税务部门在“有奖发票”数据核对时也发现,部分市民上传的发票信息由于不符合活动标准,无法参与抽奖。经梳理,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一是票号错误,可能是输错或捏造的数据;二是一些餐饮、住宿门店的注册地不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和通州湾园区;三是发票非餐饮、住宿行业或并非以个人名义开具。

本报记者俞慧娟

2023-07-13 活动持续到12月30日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42252.html 1 3 发票能摇奖 记得试一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