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31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公布了市场监管总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管旭所提《关于加强外卖骑手权益保护的建议》的相关内容。市场监管总局称:正在加快实施专门适用外卖骑手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12月20日澎湃新闻)
外卖行业近年来迅猛发展,数据显示,全国外卖骑手数量已达到1300万人。外卖骑手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更加引人关注。
像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是跑一单挣一单的钱,一些外卖平台的送餐时限不合理,导致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外卖骑手为了赶时间,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并不少见;新业态从业人员没有休息好,为了多接单“连轴转”,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外卖骑手还普遍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的困境。
近年来,国家及多地相关部门,开始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逐渐开始得到有力保护。此次《答复》,就透露出国家正着手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新就业形态是新兴事物,监管相对滞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给一些平台企业以空子可钻,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力保障。
期待国家层面尽快把对外卖骑手的权益保护写进劳动合同里,写进法律里。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雇佣与劳动关系,压实平台企业用工责任,通过立规明矩,进一步夯实外卖骑手劳动权益保障基石,筑牢权益保护“堤坝”,给外卖骑手以强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