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房产中介耍小聪明“吃差价”

法院调解:赔偿买房人10万元

晚报讯 房产中介公司利用信息差从中“吃差价”,结果会如何?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中介合同纠纷,经调解,中介公司向买房人赔偿10万元。

2023年9月初,通州某房产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通过抖音发布位于某镇的房源信息,曹某夫妇与中介公司联系,表达对该套房源的购买意向。中介公司告知曹某夫妇,原房主朱某要求出售价格为114万元、不含车位,曹某夫妇最终支付114万元买下上述房产,并于当月下旬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此后,曹某夫妇无意间与朱某交流时得知,朱某的意向挂牌价为100万元,而且这个价格还包含了车位,通过中介卖房,朱某实际得款102万元,车库则以10万元的价格被中介公司另外卖给了别人。曹某夫妇觉得中介公司“吃差价”导致自己遭受损失,一怒之下将中介公司诉至通州法院。

案件审理中,中介公司辩称,曹某夫妇以114万元购房,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整个磋商洽谈过程中,已经如实告知车库卖给其他人,曹某夫妇从头至尾均知悉标的物系房屋,不包含车库,而且中介公司还负担了曹某夫妇该笔交易的税费。另外,原房主朱某不仅达成他期望的房款数额,中介公司还多给了2万元,总计10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在这笔房屋买卖交易中,并没有将自己居间所掌握的双方相关信息如实告知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的主导下,曹某夫妇与原房主在办理变更登记的地方也没有交流,存在隐瞒故意。中介公司为赚取差价自行加价,该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有违作为地产中介服务方的行业规定,并违反了相关职业操守。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中介公司向曹某夫妇支付10万元作为赔偿款。通讯员陈小辉 刘杨

记者王玮丽

2024-10-15 法院调解:赔偿买房人10万元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87096.html 1 3 房产中介耍小聪明“吃差价” /enpproperty-->